
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將回收舊電鍋轉送拾荒婦,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一審判3月徒刑、緩刑2年,引發情輕法重爭議;法務部承諾修法,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修正草案,針對金額低於5萬元者可視情節減刑或免刑,未料綠委王定宇及側翼痛批藍營挺貪汙,王博取了聲量,卻打臉提案連署的眾綠委,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並不划算。
故事中的舊電鍋殘值僅32元,但清潔隊員卻被判刑,即使獲緩刑,仍引發社會譁然;朝野立院黨團均提案貪汙治罪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的是藍委翁曉玲、林倩綺、王鴻薇版本,僅小幅文字修正,以避免情輕法重、不符罪刑相當及憲法比例原則,「貪汙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則是朝野共識。
王定宇並未參與審議,卻在事後抨擊這項修正案,質疑為什麼要修法「貪汙五萬以內」免刑,並扯到總預算審查,指2026年已過三分之一,為什麼藍白聯手不審總預算,然後…國民黨反而急著立這種貪汙免刑法案?引來不少側翼附和,藍委紛紛反擊,被波及的綠委則噤聲不語。
平心而論,總預算審查和及貪汙治罪條例修正性質不同,一碼歸一碼,王定宇把兩者混為一談,激化朝野對立,固然可以製造個人聲量,但卻讓同黨立委臉上掛不住,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一肚子憋屈;王定宇「汙名化」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 ,也讓外界看笑話,民進黨內部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王定宇質疑「為何要修法貪汙五萬以內」免刑,其實應先問問參與修法提案及連署的委員。這項修法民進黨也提版本,提案人是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連署人有郭國文、蔡易餘、沈伯洋、王義川、黃捷、范雲、吳思瑤、王美惠等17人。
名單中有多人要角逐年底百里侯,例如賴瑞隆、沈伯洋、王美惠等,他們會比王定宇不地氣嗎?更有成員具律師資格,例如蔡易餘、沈伯洋、莊瑞雄,蔡易餘22歲即考取律師並執業,曾向顧立雄學習,莊瑞雄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曾任總統諮詢律師,沈伯洋是美國加州大學犯罪與法律社會學博士,本身亦具備律師資格,要談法學素養,那一個會輸給王定宇?
事實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貪汙治罪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時,綠委也有認真討論,張雅琳即在逐條審查時發問,在減輕或免除情形時,是否在法條文字前加個「得」?希望法務部說明;民進黨召委莊瑞雄充當小老師,解釋因減輕或免除其刑是「必」,「得」還有裁量,沒放「得」就是「應」,亦即沒有裁量的問題。
王定宇身兼湧言會召集人,2026年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競爭激烈,最終選擇力挺賴瑞隆,也算政治判斷精準,但這次審議貪汙治罪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卻狠狠背刺提案人賴瑞隆;王定宇消費司法悲劇,以成就個人光環,賴瑞隆挨刺卻不敢喊痛,沈伯洋、王美惠也應能體會箇中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