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谷立言。(記者林伯東/攝影)
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谷立言。(記者林伯東/攝影)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駐台北辦事處處長谷立言在接受《聯合報》專訪時,表示目前台灣有七成民意支持維持現狀,此可作為兩岸對話基礎。谷立言觀點引發台灣政壇強烈回應與學界積極議論;但在當前台灣社會高度極化輿論環境下,變成各持己見毫無共識,完全不令人意外。

誠然有論者刻意將現狀定義成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亦有學者專家指出此種觀點根本就是刻意曲解,運用話術包裝以便繼續推動法理台獨。但各方評論卻未曾注意到,谷立言開始倡議並強調「維持現狀」悖論思維時,其實卻恐怕招認出,未來國際情勢與兩岸關係發展前景並非吉兆。

吾人必須認識到不論是如何定義「現狀」,其實任何現狀都是歷史發展暫態;假若谷立言真是細讀美國對於兩岸政策基礎文件,其中包括北京能夠接受之三項公報,再加上北京絕不接受並經常嚴厲撻伐之台灣關係法以及所謂「六項保證」,其中內容並未包括任何有關「維持現狀」字辭,更未曾明確表述過美國對於兩岸政策將會以台灣社會民意趨向為考量基礎。

反而在華盛頓與北京所簽訂前述三項公報中,其內容文字卻出現多項在各個公報簽訂時,對於未來情勢發展之期待與承諾。甚至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定義「台灣」時,都還在最後加上「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其實就證明美國政策上就預期到台灣不可能永遠維持現狀。

所以谷立言若要倡議並強調「維持現狀」悖論思維,不但要去反思美國政策,更必須注意到假若要以此鼓勵兩岸對話,透過對話解決爭議改善兩岸關係現狀,對比強調台灣社會「維持現狀」民意基礎,豈不更是證明此種思維在本質上徹頭徹尾就是邏輯悖論?

至於聲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就是現狀,吾人就更必須提醒德克薩斯共和國(Republic of Texas)與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曾經也是互不隸屬,同樣越南共和國(Republic of Vietnam)與越南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Viet Nam),還有德意志民主共和國(Deutsche Demokratische Republik)以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更是互不隸屬;但最後證明這些都只是歷史發展暫態,其最後命運亦非民意趨向所能決定。

反而是依據民意趨向所成立美利堅邦聯(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決定要與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劃清界線互不隸屬,卻導致美國內戰最後經過流血衝突重歸統一。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其實是源於政治敘事詭論,卻不具備任何法理基礎;若是堅持此種觀點並作為兩岸政策,最後很可能也會透過戰爭衝突解決爭議。

此外谷立言亦應重讀《台灣關係法》第2條「政策的判定及聲明」內容文字,曾經明確提到「…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the future of Taiwan will be determined by peaceful means)、以及「…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to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Taiwan by other than peaceful means),其實證明出美國政策從來就不是要永遠期待台灣「維持現狀」。因此谷立言倡議並強調「維持現狀」悖論思維,顯然就不是在闡述美國政府既定政策,而是在表述個人政治理念。

最後還是必須強調,審視與前瞻兩岸關係發展,吾人必須面對憲法終極統一、政經不能分離以及現狀無法維持三項無情現實。當台灣社會民意開始期待維持現狀時,其實是透露出民眾開始認識到,對於國際情勢與兩岸關係來說,現狀確實難以維持,所以才會高度期待與支持維持現狀。

財神廟中求財者都是因為現實生活中難求財,向月下老人求姻緣,對著註生娘娘求子嗣,豈不都是因認識到客觀現實條件不利,因此才會積極表達主觀意願嗎?倡議並強調「維持現狀」民意作為引申闡述相關悖論基礎,其實對於未來兩岸關係發展恐非吉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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