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版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出爐,昨在立院與政院版、民眾黨版共同付委併案審查,但朝野對於軍購金額、執行年限及監督機制,意見、邏輯截然不同。強化國防安全是全民共識,當然也是朝野共同責任,但在面對動輒千億、甚至兆元的特別預算舉債,尤其其中還包含大量未知的商購案,如何避免流於「凱子軍購」,並建構真正公開透明的機制,才是對台灣民主制度與財政紀律的真正考驗。
相較於行政院版軍購特別預算,規模高達一點二五兆元、分八年執行的計畫,國民黨提出版本將上限匡列在三八○○億元,且於二○二八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執行完畢,國民黨版核心邏輯在「已取得美方正式發價書(LOA)」的軍購項目先行通過,以確保國防戰力能確實提升。
這種做法與行政院版「先射箭再畫靶」,一次性要求大額授權,卻可能少了項目明細的模式大不相同。根據國民黨版軍購條例草案,除匡列上限之外,亦授權國防部,未來如有或美方發價書之必要軍購,國防部得再行提出「第二階段特別條例」,即「三八○○億+N」,其本質是為了落實監督預算,拒絕簽下一張「沒有金額上限、沒有內容明細」的空白支票,同時留了未來對美軍購的彈性。
國民黨團此次特別強調,僅支持透過美方「外國軍事銷售制度(FMS)」進行採購,而非充滿變數且透明度極低的「商業採購」,否則將重演拉法葉艦、鐽震案的慘痛經驗,演變成國際醜聞。
全民支持強化台灣自我防衛,也支持投資國防預算,但這不能忘記「茶葉商、馬桶商搖身一變成軍火商」的亂象。在野黨匡列明確預算、項目,要求以美國官方正式發價書為準,就是要確保每分錢都用在實質戰力上。
但遺憾的是,每當在野黨針對國防預算提出質疑或監督時,執政黨常祭出「阻礙國防」、「中共同路人」等標籤抹黑在野黨。民主國家中,國會對國防支出的審核與監督本是天職,監督軍購預算、要求如實交貨是在野黨應有的態度,只有當國防採購能走在陽光下,台灣的安全才能真正被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