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賴清德總統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接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舉辦公聽會,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指出,檢察總長是檢察體系的「台積電」,認為徐核心歷練不足,曾任政務官的濃厚政治性,讓社會質疑是否能斬斷黨政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與證據負責?
陳宏達認為,台積電是護國神山,穩住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守住的是半導體產業命脈,而檢察總長要穩住檢察官體系的公平正義,守住司法公信力,且檢察總長真正價值在於能否成為檢察官依法辦案的後盾,使檢察官面對政治壓力、權勢干預與輿論風暴時,只憑法律與證據行事,而不必看顏色、揣摩上意。
陳宏達認為徐錫祥雖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數月,但主要問題在於核心歷練不足,沒有擔任過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二審檢察長,相較於前三任檢察總長的歷練,仍顯然不足,之後卻三級跳進最高檢擔任主任檢察官,短短數日再獲提名檢察總長,如此升遷路徑極其罕見,難免引發外界對徐是否具有「空降」或「酬庸」色彩的質疑?
另外,他點出徐錫祥尤其在重大貪瀆、重大經濟犯罪、權力型案件、跨境金流及高度政治敏感案件的代表性辦案實績方面,未見足以支撐檢察總長職位的硬底戰功。
陳宏達也說,最應特別注意的是,與政治部門及政治人脈關係的互動問題,徐錫祥曾任法務部次長,與政務、政黨體系的互動、政治人脈網絡及政策脈絡承繼,勢必更為密切而難以切割,政務官的角色,本來就帶有濃厚的政策性、政治味與從屬性,一旦轉身回任數日即擔任檢察總長,社會最難相信的就是他能否毅然斬斷政策思維邏輯及黨政人脈關係,只對法律與證據負責?
陳宏達指出,審查檢察總長人選,不應過度著眼於文字表現、理念修辭、個人形象或勵志敘事,而應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是否捍衛司法獨立精神」、「具備足以面對權力、金流、政治壓力、社會輿論與制度衝突的實戰能力、統御能力及服眾能力」,審查標準應回歸「能否服眾」而非「是否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