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地盤工涉於前年7月尾與12歲女童性交,及後威脅該女童交出共約35萬元。涉案地盤工否認勒索等4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案中女童在錄影會面稱,她透過交友應用程式結識男被告,被告帶她到樓梯間吸食疑似加入危險藥物的香煙,及後與她在住所內性交,又以其「大佬」會入侵其手機、及持有2人性交影片等理由,威脅她支付金錢,她於是從母親衣櫃中取錢交給被告,最終母親察覺及揭發事件。

吸食被告提供「加咗料」香煙後性交

被告董釗華,否認1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3勒索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30日,在觀塘區秀茂坪安達邨某單位與當時12歲女童X非法性交;及於同年8月9日至9月10日分別3次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共35.4萬元。

X今透過視象形式作供,控方播放X早前在社工陪同下進行的錄影會面。X在會面中稱,她前年暑假透過交友應用程式結識被告,2人後來相約到被告所住的安達邨謙達樓見面,被告在樓梯間向她提供香煙,她最初拒絕,因為被告的煙「加咗料」,她看到被告把一顆白色物體弄碎後加入香煙,很臭及有「媒氣味」。惟被告表示「試啖啦」及稱不是毒品,她最終吸了一口,沒有任何感覺。

X續稱,她其後一直與被告保持聯絡,及至7月30日,2人相約食飯,飯後被告再帶她到謙達樓的樓梯間吸煙,及後被告把X帶到家中。被告到家後,表示感到無聊,她提議玩電子遊戲,被告則提出性交,她擔心懷孕一度拒絕,惟被告游說可使用安全套。X稱「唔識點樣拒絕佢(被告)」,兩人最終發生關係。

屢遭被告以性交影片等要脅付款

X稱被告在同年8月初,稱他所吸食的香煙是其「大佬」要求他所試及需要付錢,如果X不付錢,「大佬」便會入侵X的手機及進行不法行為,X便從母親Y的衣櫃中拿錢及交給被告,X其後封鎖了被告。惟被告後來找上X的同學及稱有X的性交影片,X便聯絡被告及詢問影片一事,被告稱其「大佬」早前已入侵其手機及拍下影片,並再要脅X給出10萬。

X稱她從Y的衣櫃中拿取10萬元及交給被告,惟被告其後再表示X把錢交給他及他收取懷疑危險藥物的過程被拍下,指警方正在尋找他們,「大佬」會找人頂罪,但X須支付25萬元,「一定要交……如果唔係會拉我」,X因此再拿錢交給被告;Y後來發現衣櫃內的金錢遺失,X才透露事件,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DCCC42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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