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对夫妇声称邻居的树木对其构成安全隐患,损坏了他们的房屋,并造成持续的滋扰,影响日常生活,向民事审裁处提出4,500元赔偿请求,结果败诉。

根据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周四发布的判决书内容,李氏夫妇(Jane及Wayne Lee,译音)要求审裁庭勒令邻居斯皮尔斯夫妇(Andrew及Catherine Speirs)赔偿和修葺大树。

斯皮尔斯夫妇在房屋园子种有六棵花旗松和一棵相思树,高度为16至25米。

李氏夫妇表示,他们已住了45年,房屋的露台在2005年进行了重建,但由于树木掉落的碎屑造成毁坏,他们需要再做重建工程。

判决书写道:“李家表示树枝伸到他们的物业范围的半空,松针、松果和树液掉落在他们的露台和屋顶上,导致露台和屋顶经常被杂物覆蓋,而且由于松针堆积,排水沟每周要清理三次。他们指有被积雪覆蓋的树枝掉落,要自费清理;而且不断掉落的碎片,令他们无法在露台上用餐,也不敢代朋友照顾宠物,因为担心牠会受伤。”

斯皮尔斯夫妇承认,一些杂物可能从树上掉落到邻居的露台和园子里,但他们也指出,邻居的家周围还有很多其他的大树,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树木碎片主要来自斯皮尔斯的家园,也没有证据表明碎片的数量越来越多。

审裁官认为,李家未能证明这些树木构成安全隐患,并引述一份来自专业树艺师的报告指这些树木健康和结构稳固。

审裁官也不认为这些树木损坏了李家的物业,呈堂照片并未显示露台受到任何可见的损毁,例如撕裂、污渍或破烂。

此外,未有证据显示树木碎片的数量或情况“异常或过多”。

审裁官写道:“李家在2005年扩建了露台,使其距离其物业边界线仅余三米。扩大了的露台更靠近树木,自然会有更多碎屑坠落其上。现在没有证据显示随着树木的生长,情况有所恶化,也没有证据表明修葺会让情况有所改善。”

审裁官认为情况仅对李家构成“不便”,而非“不合理的干扰”。

由于李氏夫妇未能证明这些树木构成法例中的妨扰行为(nuisance),因此驳回了这宗索偿诉讼。

图: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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