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学者认为,这项措施可望惠及中国超过2.5亿人。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强调,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对提升城镇化质量、释放国内需求潜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实施意见也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引导支持各类劳动者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也提出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未落户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扶持。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路透社认为,这些变化可为家庭提供更强大的社会保障网,而且对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而言,此举或许能提振消费需求。

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告诉红星新闻,《意见》发布可望惠及中国超2.5亿未落户常住人口,包括外卖员、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

胡刚认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了按常住人口布局公共服务,这意味着未来按照常住人口配置资源的方式,将取代此前一些地区按照户籍人口配置的传统方式。“随着资源进一步向人口流入的地区倾斜,未来各个城市间对人才的竞争也可能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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