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詐騙是一個頗難根絕的難題——不法之徒往往利用人性的弱點,借助人工智能、深偽等高科技,配合產業化、分工精細的犯罪鏈,使得詐騙手法花樣百出,防不勝防。據警方數字,今年頭9個月,全港詐騙案近3.5萬宗,佔整體罪案逾半;在各類騙案當中,電話騙案近1萬宗,涉款逾19億元,已超越網購成為最嚴重的詐騙類別。如此情況,足證電騙並非偶發事件,而是系統性的威脅。電騙不僅造成金錢損失,更蠶食社會信任,削弱市民對通訊與金融制度的信心,因此是必須大力整治的。
現行實名制有可乘之隙
客觀來說,在打擊電騙方面,港府決心很大,措施也不少。如「防騙視伏器」讓市民在轉帳或提供個人資料前,先查核對方是否涉騙,頗能發揮預警作用;實施3年的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則從源頭堵住匿名開卡的漏洞,理論上令不法之徒難在得逞後棄卡遁逃。這些政策,初衷正確,執行頗有成效,部分市民因而提高警覺,避免了損失。當局在宣傳教育上亦不遺餘力,透過電視廣告、社交媒體、社區講座反覆提醒,顯示政府在防騙戰線上確已投放大量心力。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策細節若有可乘之隙,犯罪集團便能迅速鑽營。以電話卡實名登記為例,本意在於建立可追溯的通訊鏈,方便警方追查,可是現行制度卻有明顯的缺口:市民完成實名登記後,再將電話卡租借、轉讓或出售予他人,是不違法的。於是,不法之徒只需以少量金錢或威逼利誘,即可向登記人「收購」已登記的電話卡,再以銀行、電訊商或政府部門的名義,肆意行騙;一旦東窗事發,登記人往往以「不知情」或「只是借卡」作辯,使執法難度大增。更甚者,根據現有機制,每人在每間電訊商最多可登記10張電話卡,以香港有31間電訊商計,即一人可同時持有310張實名卡。如此寬鬆的上限,變相為犯罪集團提供「批發式」工具,使其能以極低成本建立龐大詐騙網絡,持續發動攻擊。
這正是電騙難絕的要害。實名登記若只停留在「登記」層面,忽略「使用」與「流轉」方面的監管,便如同只鎖大門卻任由後門大開。犯罪集團深諳此道,不再需要親身登記,只要大量收集卡片,即可高效行騙。政策在表面上堵住匿名開卡,實際上卻催生了電話卡黑市;市民以為完成實名登記即可高枕無憂,殊不知名下電話卡可能已被用作犯罪工具。今年8至9月假冒客服騙案急升,正是漏洞被充分利用的後果。
宜大幅下調每人持卡總數
若要斬斷電騙鏈,當局應從速修例,完善法律法規。警方透露將修訂《電訊規例》,這是正確且必要的。我們建議,當局應大幅下調每人可登記的電話卡總數,並按用途分類設限:個人通訊設較低持卡上限,商業用途則須額外審批並提供實質營運證明。另一方面,對於明知對方從事詐騙,卻執意轉讓電話卡的行為,當局應果斷取締、加重刑罰——如此必可提高「卡農」的違法成本,阻嚇市民因貪圖小利而將電話卡交給不明人士。
電話詐騙屢禁不止,非因政府無所作為,而是犯罪團夥鑽了政策空子。惟今之計,當局應以最快速度完成修例,將租借、轉讓已實名登記電話卡的行為納入規管,兼且大幅收緊每人持卡數量。只有從源頭斬斷電騙鏈,再輔以持續的公眾教育與跨界協作,才能真正遏止歪風,還市民一個安全的通訊環境。時間不等人,行動必須果斷迅速。
全球电视、报纸及在线新闻,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