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聯致癌油風暴延燒,台中地檢署趕在國民黨今舉辦「反毒台」大遊行前夕,昨發動第三波搜索,認定前泰山公司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且有串滅證之虞,深夜將2人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泰山廠長張騰諭知500萬元交保。
中檢說,為進一步釐清福壽、福懋及泰山等公司於知悉原料、製程或產品發生異常後處置情形及相關人員責任,昨日再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帶隊,與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
檢方2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對泰山公司時任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案發時任副總經理)、江姓法務,以及福懋公司品研處譚姓經理、品管部孫姓襄理等5人搜索。
檢方並通知被告福壽公司倉儲課李姓課長、福懋公司謝姓員工、泰山公司廠長張騰等3人,及證人即泰山公司員工2人到案說明,同步查扣相關人員之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其他電子設備等證物;另同步調取各公司原料進口採購契約,以及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之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
檢方說。檢察官綜合研析上開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及證人之供、證述後,認定泰山公司總經理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即泰山廠長張騰等3 人,均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
檢方認定,沈怡君、蔡國樑,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張騰諭500萬元交保,其餘5名被告、2名證人,均諭知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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