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持內地女子涉於2021年虛報學歷以申請來港就讀的入境許可,較早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於沙田法院提堂。她另被指於2022年向香港科技大學虛報學歷,以獲理學碩士課程錄取,被控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3月20日再訊,屆時將與沙田案件合併處理。
被告王宇陽、報稱商人,被控於2022年2月4日至2022年12月19日期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她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被告今暫毋須答辯,她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2次
案件編號:KTCC426/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