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名法官曾两度被滑板车撞至重伤,法庭认为他在审理类似案例时,理应先交代自己有这些经历,据此裁定其判决无效,须发还重审。

法庭获悉,去年,阿德文库拉 (Michael Advincula) 在温哥华市中心的道路上踏着电动单轮滑板车时,被一名警员拦截下来,并对他“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违例行为开出了罚款告票。

阿德文库拉对罚款提出异议但无效,被勒令支付568元罚款。他提出上诉,指控审理这宗简短判案的法官存在“偏见或对偏见的合理认知”。

根据卑诗最高法院上周发布的判决书内容,一名未有公布姓名的行政法官(Judicial Justice,通常审理交通及告票个案) 曾在受理阿德文库拉案件的六个月前,审理另一宗个案,涉及一名因踏单轮滑板车而被罚款的女士。他当时告知法庭,自己曾两次被在行人路上踏滑板车的人撞伤——第一次导致他有脑震荡,第二次使他骨折,要卧床数个月。

判决书显示,他曾向该名单轮滑板车使用者说:“我有偏见,这对你不利”、“你或许不想让我来审你这案”,最后更表示“我不能审理你的案件”而退出了审案。

判决书指负责上述个案和阿德文库拉案的警员是同一人,他对法官提出质疑。“金警员 (Constable Kim) 意识到那件事与即将开始的审讯之间,存在着高度相似之处。他知道在六个月前,这位法官曾表达过强烈的观点,并因偏见而回避了那次审案。”

卑诗最高法院的法官在结论中表示:“审讯程序从基本上存在不公平,我确信存在司法不公。”

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判,并勒令重审。

目前,在卑诗省的公共道路或行人路上使用电动滑板或电动单轮车,均属违法行为。

图: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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