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经济日报》刊文称,重庆为火锅产业立法,意在破解“大而不强”的痛点,并称谁能率先以法治化手段为产业搭建稳定框架,谁就能在吸引投资、集聚要素上占得先机。
《经济日报》星期一(4月6日)刊登题为《重庆为火锅产业立法有深意》的文章。文章首先写道,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这部条例的出台,为地方特色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提档升级提供了又一实践样本。
文章称,重庆为火锅产业立法,意在破解“大而不强”的痛点。当前,虽然重庆火锅全产业链产值已超过3400亿元人民币(635.67亿新元),但龙头企业带动不足、供应链体系不完善、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依然存在。
文章续称,此次立法呈现鲜明的全产业链思维,将目光投向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市场销售的完整链条,系统构建火锅产业标准体系、品牌体系和生态体系。
文章进一步称,这种全链思维,正是要将分散的产业优势转化为系统性竞争力,推动火锅产业从“自发生长”走向规范引领,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效益。
文章也提到,过去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多依赖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或阶段性政策优惠,竞争手段相对单一。如今,除了重庆外,江苏、浙江等地也在积极探索特色产业法治化路径。这些实践表明,地方特色产业的竞争已从市场层面的较量,延伸至制度供给能力的比拼。
文章强调,通过立法明确产业定位、整合资源要素、规范市场秩序、固化扶持政策,成为各地塑造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谁能率先以法治化手段为产业搭建稳定框架,谁就能在吸引投资、集聚要素上占得先机。
文章还提到,好的法规不是设置壁垒,而是搭建舞台;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创新提供稳定预期。文章并称,当经营主体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政府的支持政策是什么、行业的发展方向往何处去,投资决策、技术研发、品牌建设便有了长远规划的制度基础。
据中新网报道,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3月25日表决通过了《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对“重庆火锅”的含义进行了解释:是指发源于重庆,运用独特工艺炒制、熬制和调制底料,以麻辣鲜香为代表风味,展现巴渝饮食文化习俗的火锅类型。
条例规定,鼓励重庆市建设国际火锅城、重庆火锅发源地、生态火锅集聚地等消费新场景、新地标,支持举办火锅美食节、火锅博览会等活动,提升火锅消费水平。鼓励火锅产业经营者创新定制化、主题化消费业态,拓展直播电商、在线展览、美食品鉴等营销方式,发展外卖配送服务模式,推动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