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屋頂光電政策推行,專家擔心台灣颱風天可能成為安全隱患,屋頂光電板恐被強風吹落。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潘俊宏/攝影
隨著屋頂光電政策推行,專家擔心台灣颱風天可能成為安全隱患,屋頂光電板恐被強風吹落。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潘俊宏/攝影


八月起,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的新、增、改建的建物須強制裝設太陽光電,政策方向在打造台灣能源韌性,普遍獲得認同,但立委憂配套不足,提出安全疑慮。物業管理及光電業者也提醒,屋頂光電畢竟要轉由住戶管理,從是否壓縮住戶使用空間,到有無被強風吹落的安全疑慮,都要做好配套。

日興光電總經理蘇星友做過許多屋頂光電案場,他說,去年七月的丹娜絲颱風登陸嘉義時,十五、六級強風橫掃陸地,除了新聞畫面的幾處水域光電場被吹翻,另有幾處屋頂光電的下場也很慘烈,強風吹襲下,有的光電板只剩一半,有的只剩支架,光電板已不知去向,「光電板變城市血滴子的說法,絕非空穴來風」。

業者將本求利 禁不起強風檢驗

蘇星友說,問題出在這些屋頂光電場大部分是租來的,業者向屋主租用屋頂發電,將本求利下,相關材料用得不見得扎實;例如他自己案場的梁柱一定用H型鋼骨作支撐,不少案場只用C型鋼和空心的方管,支撐及抗風能力差很大。

另如鎖住光電板的螺絲,一般只用自動螺絲打進上述鋼材,日曬雨淋久了會生鏽、腐蝕,加上強風吹,就容易晃動,造成惡性循環。蘇星友的案場則堅持先開好鎖孔,再用不鏽鋼螺絲搭配墊片牢牢鎖緊,抗風能力才強;加上光電板之間做好防水不滴漏到鋼材的設計,讓支撐結構更耐久,這種結構更能禁得起強風考驗。

他認為立委的顧慮其來有自,若一切按標準作業流程,材料、施工也採較高規格,應該安全無虞;問題是法令規定建商來蓋屋頂光電,再交給住戶管理,中間有無差錯很難說。也有土木技師表示,近年光電板受損案例多與颱風有關,常見支架被「連根拔起」,與施工時應植入樓板或牆體內的螺栓深度不足有關,施工品質須落實把關。

管委會不作為 光電板易淪廢品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去年丹娜絲颱風期間,受災光電場中,屋頂型光電場占百分之八,事故多與施工未確實鎖固有關,已修法提高抗風強度須達十七級陣風,且每兩年應定期檢驗維護。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認為,屋頂光電新制對提升社區及國家能源韌性都有幫助,但建商將光電場交給管委會後,是否落實清洗、維修、管理、更新等,若不作為,若干年後光電板可能淪為屋頂裝飾品或廢棄物。

郭紀子說,公寓大廈屋頂多為住戶共有,強制設光電板後,可能壓縮到原本的曬被區、空中花園或冷氣主機空間,如何設計才能平衡發電收益與住戶空間使用權,及售電收入如何公平分配至公共基金或折抵管理費,都是要面對的溝通挑戰。

火災時不斷電 考驗消防應變力

另外,光電板在火災時具有不斷電特性,這將考驗第一線消防搶救與社區消防自衛的教育訓練;而且,廿年後光電板退役時面臨拆除、回收與重置,也要及早規畫。

桃園市建管處官員認為,平時如電梯等公共設施管理維護是社區沉重的負擔,住戶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常因此想漲管理費而吵得不可開交;未來有光電板後,等於又多了一項管理維護項目,考驗管委會的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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