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頻傳,但現有法律制裁未必符合人民期待,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將啟動「鞭刑公投」,且可望在年底併九合一大選舉行。專家表示,恐有抵觸憲法之虞,不過,如經立法院直接提出,中選會沒有審查、駁回權利。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林沛祥、林德福、羅智強、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陳玉珍等,預計於下周一舉行記者會,宣布推動「鞭刑公投」;強調並非要以公投直接創設刑罰,也不是要取代立法院的立法形成權或法院在個案中的審判與量刑權限,而是依「公民投票法」將重大政策方向交由全民形成清楚、正當的民意授權。
專家提醒,此議題可能觸及憲法問題,因鞭刑侵犯到人性尊嚴,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鞭刑一般被認定為「酷刑」,可能抵觸憲法核心價值,也有違民主國家法治和憲政秩序。
該人士認為,不見得人權議題一定不能交付公投,但有抵觸憲法之虞,便有爭議。技術面言,是否增加鞭刑應該是屬於「重大法律創制」,因如要增設鞭刑,最後要實現還是要透過立法或修法為之。但他仍提醒,此議題如要交付公投,爭議恐會很大,除有抵觸憲法的疑慮外,可能會被認為違背民主和當代世界潮流,會被外國民主評價機構如「自由之家」等予以反面回饋,在法政學界也會引發議論。
該人士說,提出鞭刑公投是符合庶民的法情感,但作為法治國家,不是完全要呼應人民的法情感,不免有人民的法情感跟民主國家法治間的衝突。
立法院去年提出「反廢死公投」因偏向立法原則創制,被認定非針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遭否決,「鞭刑公投」是否成案也存有疑慮。熟悉中選會人士說,如經由立法院直接提出,中選會不應駁回,就法論法,中選會沒有審查、駁回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