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舉行記者會,協助46年前被母親出養給澳洲人、中文名「王雯」的旅澳洲台灣女子凡妮莎(Vanessa Miles)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凡妮莎去年尋生母時申換中華民國護照,雖外交部高度重視與協助,但內政部卻拒絕她申請回復國籍,導致凡妮莎至今無法繼續找尋生母。
王鴻薇指出,凡妮莎三個月大時被澳洲人收養,去年她向台灣駐澳洲雪梨代表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台灣駐澳官員當時向她表示,依照台灣「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只要是在台灣出生,即使父母不詳,仍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然而,代表處卻回答,內政部認為「沒有證據能證明她在台灣出生」,因此拒絕了凡妮莎的申請。
王鴻薇說,凡妮莎確實在台北市出生,有白紙黑字的出生證明,也有詳細登記戶籍的證明;並且,她出養時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由澳洲的養父母經由桃園中正國際機場出境到澳洲,護照上更蓋有中華民國的出境章,內政部的判斷令人匪夷所思。
凡妮莎指出,內政部拒絕她的理由,是指她的「王雯」中華民國戶籍及身分,已經在民國72年被註銷。但事實是她被收養帶離台灣的三年後,她的祖父於民國72年10月12日以不實申報戶籍的理由,申請撤銷她的戶籍,以及與澳洲人大衛邁爾斯、戴安露邁爾斯之收養關係,內政部並未查核是否屬實就照單全收。
凡妮莎說明,46年前她戶籍上的祖父,把只有三個月大的她出養給澳洲養父母,再向內政部通報假戶籍。實際偽造假戶籍的嫌疑人是他祖父與生母,她是被害人,內政部在已經有客觀證據的前提下,還說她的「王雯」身分及戶籍資料都是假造,這讓她十分痛心。
提到尋母過程,凡妮莎忍不住落淚,她表示自己是受害者,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於嬰兒時期被販售至另一個國家,現在政府卻抹去了她的存在。她是台灣的女兒,出生在台灣,希望能取回她與生俱來的權利,「我無法理解為何內政部要讓這件事對我如此困難。」
曾深入調查台灣小孩被販賣到澳洲事件的記者指出,在1980年,當時有66個嬰兒被送往澳洲,這是一個悲劇,因為亞洲小孩與澳洲父母的五官不同,在成長階段就知道那並非生父生母,也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生父生母。凡妮莎過去透過新聞資料上找到自己名字,於是跟自己聯絡,未料後續在雪梨辦事處申請時,明明被認定可以恢復國籍,卻在內政部卡關,只因外祖父曾申請撤銷她的國籍。
王鴻薇表示,如今凡妮莎本人出具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以及相關出生證明,卻因主管機關內政部官僚作業,讓她有家歸不得、無法繼續尋親;考量到其母親、祖父年事已高,澳洲與台灣距離成本之高,無法負擔長時間又沈重的訴訟成本,請相關單位應該儘速協助相關事宜,不要讓天人永隔的憾事發生。
至於內政部長劉世芳說,做DNA回復國籍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凡妮莎表示,她是否能與母親成功取得聯繫,願意做DNA鑑測也是一個問題。王鴻薇則補充,如果出生證明、戶籍資料及台灣護照都不能證明她是台灣人,內政部長的邏輯十分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