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首批房源107戶來自桃園航空城安置宅餘屋。記者季相儒/攝影
桃園市府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首批房源107戶來自桃園航空城安置宅餘屋。記者季相儒/攝影


桃園市首推「可負擔住宅」,市長張善政昨北上列席行政院會,爭取行政院盡速核定自治條例。張善政在會中表示,可負擔住宅不讓住宅商品化,與社宅是居住政策的「兩隻翅膀」。但內政部說,可負擔宅相對能照顧的民眾較少,且自由轉賣過程恐引發物權爭議與行政管理問題,建議回歸住宅法中社宅「只租不賣」精神。

對於內政部回應,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說,可負擔住宅提供婚育家庭,在租屋與市場購屋外的第三種選擇,與社宅政策並行不悖,不知內政部對桃園政策了解有多少?「居住正義不必二擇一」,將盡速拜會中央說明。

桃市府:賣永久居住權 限制轉售

桃園市所推的「可負擔住宅」,是透過限制轉售及交易機制,確保住宅以自住為主要用途,以家庭負擔能力而非市場行情作為訂價依據,讓住宅去商品化,民眾買的是永久居住權,而非買產權,約為市價五至六成,並結合捷運導向開發(TOD)進行選址等。桃園市議會已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送中央審議。

張善政在院會中表示,「年輕人不是不想成家,擔心買不起房子,看不到未來」,市府三年來歷經百場會議,建立「自住不炒房」的完整制度。

桃園市長張善政(左)推動可負擔住宅,他昨親赴行政院會,建請中央盡速核定相關條例,造福婚育家庭購屋圓夢。記者蘇健忠/攝影
桃園市長張善政(左)推動可負擔住宅,他昨親赴行政院會,建請中央盡速核定相關條例,造福婚育家庭購屋圓夢。記者蘇健忠/攝影

張善政還指出,可負擔住宅戶數相較於整體房市規模有限,不會衝擊房市,售屋收入還可挹注社宅興建,可有效紓解社宅對政府帶來的財務壓力。

劉世芳:跨部會討論能否信託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會後轉述,院會上內政部長劉世芳當場說明,可負擔宅介於社宅和自有住宅中,政策中包含容積獎勵、可負擔宅是否能用信託或融資等議題,將跨部會共同討論並協助審查。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住宅法第三條明定社宅「只租不賣」,桃園市府推動可負擔住宅相對能照顧的民眾比較少,加上居住時間較長,且轉賣過程中,還可能造成物權的爭議跟後續行政管理的問題;希望回歸住宅法規定,內政部會協同其他部會,與桃園市政府保持溝通,共同研議可行方案。

「內政部未完整了解自治條例內容。」江南志說,桃園市府仍持續興建社宅,與可負擔住宅政策沒有排擠問題,購屋者須透過信託方式取得長期居住權,未違反任何規定,市府把住宅與社會福利綁在一起,透過政策補貼房價,就不能讓住宅自由買賣;目前可釋出是一○七戶,預計二○三○年累計釋出一千戶,未來每年穩定提供五百戶。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