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商人涉嫌向前女友借款5百萬港元後不還,更在女方3年前上門追討欠款時,在酒店内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期間女方哭訴「我透唔到氣」及「你唔好再搞我」等,惟商人卻無視女方的身體不適。商人今早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在5男2女陪審團席前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由於被告有經濟問題,女方一直免費讓被告居住在紅磡環海東岸某單位,更向被告借款5百萬港元,向被告追款時出現頭暈及嘔吐症狀。
53歲商人否認趁女方上酒店追款時強姦
報稱商人的被告林德成,否認於2023年9月26日,在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某室内,強姦女子X。開案陳詞指,被告與40多歲女事主X是前男女朋友關係,二人在相識的首年時發展情侶關係,分手後在2020年12月舊情復熾,關係維持了一年後再度分開,惟二人分手後仍以朋友身份聯絡,相識約24年。由於被告有經濟問題,X一直免費讓被告居住在紅磡環海東岸某單位,亦向被告借出500萬元港幣。X及後要求被告歸還欠款不果,多次到達單位尋找被告,惟被告不在單位。
X身穿的胸圍上有懷疑屬被告的DNA
在2023年9月26日上午8時許,X得知被告在紅磡海逸君綽酒店,故前往酒店房間尋找被告,在要求被告還款期間,二人發生爭執,X感身體不適及頭暈,更在房間厠所内嘔吐。被告建議X坐在床上休息,期間被告撥弄X後頸的頭髮,及後將X推倒,被告脫掉自己内褲,X掙扎著欲起來,惟被告用手「㩒返低X」,X隨即指「你唔好搞我,我而家呼吸好辛苦」。被告不予理會,並脫掉X的内褲,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將下體插入X的體内,更揭開X的上衣,親吻X的乳房,期間X哭訴「我透唔到氣」及「你唔好再搞我」等,性交過程歷時約20分鐘。
承認事實指,案發當晚7時許,X在表哥Y的陪同下到警署報案。法證檢驗顯示,X身穿的胸圍上有懷疑屬被告的DNA。同月28日,被告被警方拘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40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攝影:蘇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