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無業漢今年3月在港島區一輛專線小巴上露出下體及自瀆,遭車上14歲女童發現及報警。涉案無業漢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情指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拘捕涉案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當時看着14歲女事主,「心癮起」及自瀆。裁判官高偉雄指案件存在加刑因素,押後至4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等,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

邊望女童邊自瀆 

被告陳達文,被控於在2026年3月14日在一輛47M線綠色專線小巴內,作出下流、猥褻、冒犯、令人厭惡並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暴露他的陰莖及自瀆。

被告案件昨首度提堂,但他缺席聆訊,法庭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被告後來向法庭自首,今早被押解上庭應訊,他選擇認罪。

案情指,被告與14歲女事主並不相識,當日2人乘搭同一輛47M小巴,被告在車上露出下體及自瀆。女事主發現後報警,警方調查閉路電視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當時「心癮起」,故看着女事主及自瀆;被告其後亦在警方認人手續中被認出。

存在加刑因素

庭上透露被告過去有兩次案底,但與本案不類同。辯方求情指,被告倚賴綜援為生,因一時衝動而犯案。

裁判官高偉雄指案件存在加刑因素,女事主年僅14歲,案發時必然沒有預料到會發生此事,下令被告還押至4月23日候判,期間索取感化報告、心理報告及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

案件編號:ESCC874/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Source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