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证实,加拿大过去十年赦免了17,600位有犯罪纪录的外国人赦免刑事定罪申请,允许他们入境加拿大。

综合CTV与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从2014年到2024年间,有超过25,350名外国人提交了犯罪纪录赦免申请,以便他们能够持工作或学生签证入境加拿大,申请永久居留权或短期访问。

其中,近70%申请获得了批准,近20%申请被拒绝,约10%的申请被撤回。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发言人里维埃(Remi Lariviere)在电邮中表示,“加拿大人的安全永远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批准或拒绝赦免申请的决定是由经验丰富的移民官员,根据法律标准和对事实的详细审查作出的。”

里维埃还表示:“曾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的人必须证明他们已被赦免,并且不会对加拿大社会构成风险。”

赦免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做法

IRCC不会根据犯罪活动类型筛选申请,也没有具体说明有多少申请是希望短期访问加拿大,有多少申请是来工作、学习或申请永久居留权的。

IRCC亦不会根据申请人的来源国家进行筛选。

“赦免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做法,自2001年以来,在《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中已经有相关规定,更具体地说是第36(3)(c)条,”里维埃指,“这并非为了‘宽恕’罪行,这些条款的适用必须谨慎,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里维埃写道,赦免申请要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证明自犯罪或服刑期满以来已过去5年,并且不太可能再次犯罪。

并补充说,所有申请均由IRCC官员评估,该官员会考虑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犯罪以来的时间长度、“自犯罪以来品行良好的证据”、申请人的社区支持以及其他因素。

根据IRCC的说法,“个人仍必须满足所有其他签证或移民计划的要求。”

“这项程序帮助加拿大人的家人和配偶团聚,并允许表演者和职业运动员即使过去有犯罪纪录也能进入加拿大,”里维埃写道。“获得赦免批准只是令具体个人不会因为犯罪纪录而被拒绝入境——并不会自动给予进入加拿大的资格。”

哪些类型定罪被赦免应公开

温哥华移民律师库兰德(Richard Kurland)表示,为了保护加拿大人并提高透明度,IRCC应该公开哪些类型的定罪已被赦免。

他指出,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在威权国家因政治原因而被定罪者,此外,还有些罪行属于轻微的,且是几十年前犯下从未再犯,给予赦免是属合理。

但他表示,被判犯有“侵害他人罪”(包括性犯罪和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应该面临更高程度的审查。

“如果他们进入加拿大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被遣返,人们可能会面临风险,”他警告道。并指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面临被美国驱逐出境而有犯罪纪录的人可能会寻求来到加拿大。

IRCC另一位发言人卡隆(Nancy Caron)表示:“获得批准以克服因犯罪纪录不可入境的资格,只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能够进入或留在加拿大的一部分。赦免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就需要符合申请临时居民或永久居民的要求。”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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