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前副總統呂秀蓮今天表示,李貞秀根據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後,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不必特別申請。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出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12條的具體證據,否則根據當前兩岸各自實施的國籍法,朝野必須拋開意識形態,依法行事。
呂秀蓮辦公室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國科會3月20日發布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民眾對民主制度認同的比例,從2020至2024年,由53趴降到49趴,連一半都不到。終生致力人權民主和平的呂秀蓮對此一報告至表震驚與痛心。
呂秀蓮3月24日聯絡立法院長韓國瑜辦公室,希望以「政治受難者、前立委與前副總統」三個身分,親訪最高民意殿堂的國會議長,提出「民主土石流,誰來擋?」的緊急呼籲。
呂秀蓮表示,長期以來朝野從政人物漠視法律,甚至違反憲法的重大原則,特別針對陸配參政問題及預算審查呼籲立法院並提醒國人,「台灣的民主土石流問題」。
呂秀蓮指出,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滿10年之外國人(包括陸配),可以參選的公職不只立委,還包括正副總統、四院院長及縣市長等共十項公職,此一法律規定符合當前國情嗎?不必檢討修訂嗎?
呂秀蓮表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法規定,原則上李貞秀取得我國即時即自動立即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李若為「國家工作人員」則「不得退出中國籍」。
呂秀蓮指出,依我國國籍法,李貞秀有資格參選立委,甚至正副總統。內政部強迫李貞秀提出放棄原生國籍的要求合不合理,基於兩岸關係的敵意和安全難說不合理。但是否合法呢?
呂秀蓮說,李貞秀根據我國國籍法取得國籍後,自動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不必特別申請。除非內政部或情治單位出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12條的具體證據,否則根據當前兩岸各自實施的國籍法,朝野必須拋開意識形態,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