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刪除社會關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周排審「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對於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共識。排審的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說,希望下周經過詢答後,能直接進入條文審查,其實內容也就一條,朝野有共識的話修正草案就能出委員會。
民法現行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各為2分之1,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3分之1。隨社會變遷,成年手足多已經濟獨立,單身者比率增加,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比如前立委羅淑蕾擁數億資產卻捲入兄弟爭產官司等事件層出不窮。
法務部曾於2016年提出修法,降低特留分比率,但當時各界對於代位繼承、降低特留分比率、兄弟姊妹之法定繼承人地位及其特留分,都有不同意見,最後未完成修法。法務部長鄭銘謙長3月中備詢指,法務部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版本盼今年提出給立法院,或報行政院、送出法務部,盡快審查。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他提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因「手足特留分」早在1930年制定,早就跟不上現代家庭真實樣貌。民法現行規定的手足特留分,就算生前立遺囑,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的人,關係疏遠的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
吳宗憲也說,修法目的並非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沒有立遺囑情形下,兄弟姊妹依然是第三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有遺囑時,就應該回歸「遺囑自由」。自己的財產本來就該自己決定留給誰,法律不該讓遺願變成遺憾。
翁曉玲指出,希望下周經過詢答後,能直接進入條文審查,其實內容也就一條,朝野有共識的話,盼修正草案出委員會。至於法務部修正草案,翁認為他們提案修法要經過很冗長程序,但法務部已做過專案報告,基本上也是支持刪除兄弟姐妹特留分,立法院可以加快修法速度,法務部後續提案,到時再合併加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