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讯】卑诗省政府正提出立法,以加强地方民选官员的行为标准,确保全省居民能够信赖以尊重与服务公众为本的地方政府。

卑诗省府周四(2日)发布新闻稿称已提出立法修订,容许制定一套适用于全省地方民选官员的强制性行为守则,并设立清晰的投诉、调查及制裁程序。相关行为问题可能包括在会议中出现的欺凌或骚扰行为、对员工的骚扰,或民选官员之间欠缺尊重的行为,均可能增加社区治理的困难。

房屋及城镇事务厅长贝丽仪 (Christine Boyle) 说:“每个社区均受惠于具问责性并以民生优先事项为重的地方领导力。当行为问题升级时,不仅可能妨碍城镇议会及区域局的正常运作,亦会削弱公众信心。透过制定具强制性的行为守则,以及设立透明的行为问题处理机制,将为全省各个城镇议会及区域局提供清晰及可预测的程序,以加强问责性,并提升居民对地方代表以负责任且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式履行职务的信心。”

地方政府与乡村社区省务厅长贝瑞妮 (Brittny Anderson) 说:“尽管现时不少地方政府已设有行为守则,但各地标准并不一致,且往往缺乏清晰的处理程序。一旦落实省级行为守则,将可确保全省地方民选官员遵守相同的道德标准,有助防止地方政府管治陷入失序,并提升公平性及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

回应地方政府的呼吁

设立标准化行为守则及统一的投诉处理程序,将有助加强问责性、防止地方政府内部长期争议,并减少对地方预算构成压力的法律开支。省府一直与卑诗城镇联盟 (Union of BC Municipalities, UBCM) 及地方政府管理协会 (Loc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LGMA) 合作推动相关修订,并回应包括卑诗申诉专员 (BC Ombudsperson) 在内的倡议团体所提出的要求,以加强地方政府负责任行为的制度框架。

卑诗城镇联盟主席Cori Ramsay说:“地方政府一直要求提供更多工具,以加强实践负责任行为。这项立法将为地方民选官员的行为标准及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全省一致规范,并在有需要时加强制裁措施的适用。UBCM 感谢省政府在制定相关立法修订期间所进行的审慎咨询。”

清晰规例、统一程序与更高透明度

根据拟议立法:

  • 全省所有城镇政府及区域局须遵循相同的投诉及调查程序,并由独立调查员提供支援。
  • 城镇议会及区域局将可采用明确界定的制裁措施,包括最长90天停职停薪,并须符合清晰的公开报告要求,以确保透明度。
  • 一套由省级制定的行为守则,将为全省地方民选官员订立一致的行为标准。

上述建议措施将为城镇议会及区域局提供可预测且高效的处理途径,以解决行为问题,并向全省各地居民提供透明的处理结果资讯。如省议会通过有关修订,省府将可透过法规制定全省适用的行为守则,预期可于2026年10月17日地方大选后,新一届城镇议会及区域局就任时实施。

相关措施亦建基于省府过往与UBCM及LGMA在促进负责任行为方面的合作,包括发布指引、为地方民选官员提供网上学习模组,以及于2021年修订地方政府相关法例,规定城镇议会及区域局须于首届会议后六个月内考虑采纳行为守则。

(图:省府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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