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銳意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發展局今日(17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加快北都發展專屬法例」文件。擬議的專屬法例針對3個目標題目,包括進一步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加快工程建設;以及助力產業營運。政府表示,主體法例只適用於北都,所設立的主線框架會對應上述3個目標題目,明確指明6個可訂立附屬法例的政策範疇,包括簡化規劃程序、便利創新建築技術安排、成立法定公司等。
法例將由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
政府文件指,專屬法例作為法則,會聚焦處理那些須透過立法程序處理的事項,包括放寬一些現行法例法規的限制。專屬法例會與各項政策(例如招商引資、產業政策)和行政措施相輔相成,共同加快北都發展。
文件指,北都發展橫跨十至二十年,期間政府和社會需要因應經濟和社會的變化、參與企業和其他用家的需要等,迅速引入或調整措施。為此,擬議法例將由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不會鉅細無遺,但會指明範疇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需要就指明範疇進一步訂立附屬法例,立法會會擔當把關角色,負責審批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
預留不少於法定規定的審議期限
此外,為預留足夠時間審議附屬法例,政府不會採納附屬法例最快在刊憲當天生效的安排,而是預留不少於法定規定的審議期限,讓議員作出審議。
政府表示,主體法例只適用於北都,所設立的主線框架會對應上述3個目標題目,明確指明下列6個可訂立附屬法例的政策範疇,亦會按個別範疇的情況說明有關安排只適用於北都內的部分區域:
規劃地政
(一) 簡化城市規劃程序;
(二) 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
加快工程進度
(三) 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
(四) 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
助力產業營運
(五) 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以及
(六) 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
文件提到,政府會推出一系列附屬法例以落實政策細節,計劃在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時,一併提交屆時已成熟的首批附屬法例草稿。換言之,立法會在審議主體法例的同時,亦可預覽首批附屬法例。主體法例預期年底通過後,政府會正式提交該首批附屬法例予立法會省覽。
政府:發展過程中給予更大彈性
政府又指,這套立法架構的設計充分考慮了北都發展的重要性及獨特性,指作為香港的戰略發展區域,北都在推動香港社會及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大灣區互聯互通及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性,是無容置疑的。通過訂立特別適用於北都發展的專屬法例,可以進一步為北都發展提速、提效。
此外,為更緊貼國家的發展方向(包括對接「十五五規劃」)、香港在大灣區的獨特戰略定位等,政府認為有必要針對北都的發展需要,以更創新、靈活、動態的方式有序地推動北都的發展,並在發展過程中給予更大彈性。
簡化城規程序:改變非保育地帶用途可簡化
至於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建議,政府指,目前如果項目倡議人就個別用地的發展建議不完全符合現行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規定,視乎發展建議的內容,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i)規劃許可申請或(ii)修訂圖則申請,就前者,城規會會在收到申請後兩個月內作出考慮,而後者的處理時間則需至少九個月。
為及時回應市場需要及變化,政府建議主要從兩方面簡化有關程序︰一是就北都內的非保育地帶,如政府或其他人士想改變某幅土地的法定規劃用途或發展參數/要求,可透過提出規許可劃申請尋求審批,而不需要提交涉及較長審批程序的修訂圖則申請。由於北都仍在發展中,基建容量充足,因此有空間採取上述的簡化程序;而且即使簡化了程序,仍有城規會把關,全面考慮該發展建議,公眾亦可表達意見。
北都專屬法例|簡化安排不適用於郊野公園、綠化地帶
政府強調,簡化安排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綠化地帶」等一向被歸類為保育地帶的土地。
二是城市規劃程序下容納較長的「臨時用途」,好處是可以讓企業先以小規模測試市場,並因應實際情況而作出調整。
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
收回土地方面,為加快發放收地補償,以及減低政府因未支付有關款項而需要支付的利息,以更好集中資源在北都實質的發展,政府建議從兩方面修訂相關法定安排︰
(a) 就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以裁定須支付的補償額設立6個月的限期;及訂明前業主或其他申索人如未能在3個月限期內接受地政總署的暫支款項建議,除非有合理原因,該暫支款項相應的補償金額將不會由有關限期屆滿後繼續孳生利息。與現時並沒有訂明任何期限相比,建議可有效加快支付收回土地補償並提供更大確定性;
處理祖堂地 未獲全體成員同意仍可支付補償金額
(b) 如須收回的私人土地是以祖堂名義持有,而相關祖堂的註冊司理並無出缺,目前的做法是要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地政總署才會向其註冊司理發放補償。換言之,即使《新界條例》(第 97 章)第 15 條已列明所有按該條例註冊的司理,在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同意下,可有全權處置或以任何方法處理祖堂土地,但只要有祖堂成員反對,地政總署仍然不能向註冊司理發放補償。就此,多年來仍有不少與祖堂地相關的補償金額未能發放,鄉議局對此多次表達關注,政府亦須為未支付的收回土地補償金支付利息。
政府建議在專屬法例清楚列明,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沒有註冊司理出缺的祖堂的註冊司理支付補償金額,加快進度。要強調的是,此安排只適用於全體註冊司理職位在位的祖堂。

便利跨境要素流動:構思以「白名單」規管出入境人員
政府建議通過專屬法例引入便利措施,便利及管理北都內指定地區(例如河套香港園區)或運輸基建項目的特定要素流動,當中主要包括人員流、數據流、物資流(例如生物樣本和機器設備)和資金流。政府建議先為河套香港園區的人員流訂立附屬法例,以便利連接河套合作區港深兩個園區的西面跨河連接橋上的人員流動,目前的構思是以「白名單」模式規管出入境的人員。
賦權成立法定公司「未雨綢繆」
政府指,一直以多元落實模式推動北都產業發展,成立法定機構(例如法定園區公司)是其中一個可引用的工具。政府已在今年1月註冊北都首間政府全資擁有的園區公司,即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目前亦正籌備為新田科技城成立園區公司,這兩家園區公司並非法定機構,可以在短時間內成立。政府目前雖未有成立法定公司的具體計劃,但未雨綢繆,建議藉今次立法工作,一併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需要時可通過將來訂立的附屬法例成立法定公司。當日後成立法定公司時,如有需要,政府會按既定機制就法定公司所需資金向立法會申請注資。
北都專屬法例|公眾諮詢約兩個月 冀本年通過
政府表示,建議由 3 月 24 日至 5 月 22 日進行約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目標是於今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及首批附屬法例的草擬本供預覽,並爭取主體法例的條例草案在年內獲得通過,然後向立法會正式提交主體法例下首批附屬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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