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全國人大代表今日(10日)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國家發展規劃法,三部法律的草案將提交周四的全國人大閉幕會表決,希望通過立法形式,深化環保、民族事務同宏觀規劃領域的制度建設,應對未來挑戰,推動高質量發展。
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是繼民法典之後,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分為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等九個編章、超過500條。
參與該法起草的學者早前指出,生態環境法典不單單是把過去二三十部生態環境法律簡單彙編,而是從過去的分散立法、應急修法,邁向體系化、現代化的新階段。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繼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之後,又一部民族工作領域的綜合性法律,用意在於促進民族團結,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民族團結法的草案內容頗多,包括明確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法定義務,禁止任何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草案也提到支持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關於中華民族、歷史、文化和國情的教育。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
至於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是中國首次對國家發展規劃進行專門立法,用意在於規範「五年規劃」的制定與實施,解決規劃碎片化、協調不足、隨意調整等問題,保持政策規劃的延續性。
記者:郭詠欣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