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周二(31日)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建军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4月30日,王建军先被查,随后于11月3日确认其被“双开”的消息。

检察机关指,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王建军1968年3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其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6年4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会理事长,2021年10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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